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数据审计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审计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任务为研究开发数据审计方法和技术模型,为开展现场审计提供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转换和综合分析处理技术支撑;承担黑龙江省“金审工程”三期的建设、部署和保障工作。单位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06号。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数据分析岗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黑龙江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截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相应学历的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需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六)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受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9:00时至11月26日17:00时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
通过邮件报名,邮件地址:hljssjtbgs@163.com。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1)公开招聘报名表.doc;(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查看邮箱或微信获知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不收费。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接听电话、查看邮箱和微信,查询考试时间。
3.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hlj.gov.cn)获取领取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人成绩通过邮件告知。
4.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打印的报名表(附件2)1份,2张与网上报名同版1寸免冠照片(本人在背面签字);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打印)。③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www.cscse.edu.cn),详见附件3。
凡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人选。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6.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通过邮件告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控能力和专注度、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考试疫情防控
为保障参加黑龙江省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详见附件4。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公开招聘的,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在黑龙江省审计厅网站发布通知,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九、咨询监督
(一)省数据审计保障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30802。
(二)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2563043。
(三)省审计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451-82563017。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