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环境监测技术岗或办公室文秘岗,1名,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及以上学历,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新闻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附近期蓝底2寸照片),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邮箱lzjczx@sthjt.gxzf.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编外聘用岗+名字”。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2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
(四)考核
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并复查其报考资格。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备案
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通过的,确定为试用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我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二)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单位地址:柳州市三中路70号。
联系电话:0772-2800246;联系人:米
点击下载>>>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