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待遇
招聘人数为1人,男女不限。经批准被聘用的人员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的合适人选,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商议同意可续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政务服务局3楼B区9号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471-5332071。
三、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类、计算机网络类相关专业优先。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招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临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3、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在报名时提交;
4、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考评小组划定。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5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政务服务局(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占总成绩50%)
1、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向社会公布,并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向面试者发出通知。面试人选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划定。
七、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考核最后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则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研究决定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0471-53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