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以上及相应学士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应届生是指2021届毕业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具体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mmsyzp2021/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报名后,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12月10日8:30至12月12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317室(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加5分,报考七迳镇事业单位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服务单位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合同期内的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如因疫情原因需对笔试时间进行调整的,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及时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1);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③身份证件;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⑦报考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考生应出示14天内行程并持“粤康码”绿码和本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在笔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三)未提供本地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或5年,服务期(具体详见岗位表)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2、附件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次招聘结合高新区工作需要,利用辖区内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获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将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获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7.本公告由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8.联系方式:茂名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局
联系电话:0668—2158091;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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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2021年茂名高新区公开招聘七迳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