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1名,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芝兰路18号4号楼620室)。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
1.由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2.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
3.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1.笔试。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办公室025-52186429
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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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局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