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所康复理疗科的医疗技术能力,促进科室可持续发展,拟引进一名康复理疗科骨干人才到我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简介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及代码 |
招考对象 |
其他条件 |
康复理疗科高级职称医师 |
1 |
从事康复理疗科诊疗工作 |
本科 |
不限 |
中医学 (B100801) |
社会人员 |
40周岁以下;按摩推拿副高以上职称。 |
备注:表中“以上”均包括本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负责。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三水区疾病防治所6号楼4楼办公室(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联系人:苏小姐,陆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969)。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请下载填写双面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报名时考生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资格审查: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考生在进行笔试前,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进入笔试环节考生的名册和相关报名材料报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同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笔试对象。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办公室向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考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点。
面试地点:三水区疾病防治所6号楼4楼会议室(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
面试成绩公布: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人数进入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3点。
笔试地点:三水区疾病防治所6号楼4楼会议室(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
笔试成绩公布: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在发出体检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及复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完成体检及复检的,可按所在职位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
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研究决定。
六、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报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并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务人员和报考者在考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同时,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报考者参加面试时,“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不能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