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28个岗位57人(实名编制22个岗位38人,聘用控制数6个岗位19人)。
(一)实名编制
1.凤山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15人;
2.县城区初级中学:共9个岗位17人(凤山县中学7人,凤城镇初级中学10人);
3.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4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2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2人;)
4.乡镇幼儿园:共2个岗位2人(凤城镇弄者幼儿园1个岗位1人;长洲镇百乐幼儿园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控制数
1.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7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3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4人;)
2.乡镇幼儿园:共4个岗位12人(凤城镇思源社区幼儿园1个岗位3人;乔音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长洲镇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平乐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洽谈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毕业生体检、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后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①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①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其它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实名编制5年,聘用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4.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0778—6811973(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联系人:汤剑中
咨询电话:0778-6816345(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牙志华
附件:附件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2021.11.26.xls
附件2: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2021.11.26.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11.26.xls
凤山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