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业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有土木、建筑、金融等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Internet应用等电脑操作;
(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填写《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发送至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gbfgj4258121@vip.126.com。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8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其本人。
(四)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二楼A248)签到。(面试时间地点:由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联系人:黄盟;联系电话:425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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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