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人。岗位类别为面点师。
二、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 |
岗位要求条件 |
后勤服务 |
面点师 |
女 |
35-48周岁 |
高中及以上 |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拥有高级面点师中式与西式证书,能熟练掌握营养搭配学、色彩学等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刀具、烹饪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具有一定的面点工作经验。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裙二楼205办公室(人民中路1号)。联系电话:0518-83222253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相应岗位综合知识、业务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招聘考试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纳入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薪酬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866。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