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离校(毕业两年以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见习岗位、人数及见习期限
见习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见习期限 |
计划招收见习生数 |
就业科 |
专科以上 | 不限 | 1年 |
1人 |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1寸证件照到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解放街289号三楼大厅2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2172458。
四、见习期待遇
1.见习期间,给予见习生相应的生活补助费。
2.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