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分和党政纪律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体检要求符合浙江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妙高街道官碧路5弄2号 县民政局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1日8:30—16:00到遂昌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不低于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交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遂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128050、8123153
遂昌县民政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