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创伤急救中心医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医师资格证、外科专业住培合格证书(或通过外科专业规培结业考试);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放射科技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放射技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疫情防控经历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
(二)报名材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或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
三、笔试、面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合同制员工待遇。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5、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
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事科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