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从县残联和镇(街道)残联管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年龄、户籍、招录范围等条件。
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出生);
2、睢宁县户籍;
3、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有就业意愿,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且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报名时需出示最近14日行程码。
2、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创业证原件,同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地点: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侧)。
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开考比例为1:2。
四、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优先从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中录取)。
(二)体检工作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
(三)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以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优先)。
五、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拟录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睢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睢宁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并缴纳五险。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聘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7031961(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67551216;0516-8038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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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睢宁县公开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