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分别在永平镇、勐班乡、碧安乡设立服务站,急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扶贫事业。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聘人员熟悉计算机操作,毕业于计算机、文秘等专业者优先。
(三)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户籍在服务地区和景谷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共6人(男、女各3人),永平服务站、勐班服务站、碧安服务站各2人
(二)聘用人员主要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各服务站点劳动力和就业岗位信息采集、更新、录入,档案管理及转移就业推荐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人社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袁凌伟(联系电话:0879—3017242)。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各乡镇推荐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贫困家庭子女需带《扶贫手册》),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五、应聘方式
应聘采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待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公示
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另行递补聘用对象。
七、合同签订
对聘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1年。
八、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后,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算缴纳。个人需缴纳部分从工资保障中扣缴,单位需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需缴纳五险资金以人社部门测算为准。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