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已进入入户调查阶段,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后续普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难度大,时间紧、工作任务重,普查表填报单位多、责任主体复杂等等困难和问题较多,仅靠州污普办的现有人员难于满足工作的需要。为确保文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二十一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规定,拟委托文山州劳务输出中心通过劳务用工方式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聘用劳务人员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名、驾驶员1名)。
二、拟聘用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三、拟聘用劳务人员需具体的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员: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勇于开拓进取,并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2、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化学等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OfficeExcel、OfficeWord办公软件操作;4、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5、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者可在45周岁以下)。
(二)驾驶员:1、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2实际驾驶年限5年以上;3、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的男性同志;4、学历要求高中以上。
四、所有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五、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2800元、驾驶员2500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专业技术人员月工资为3380元,驾驶员月工资3000元。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8年09月05日--09月1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文山州劳务输出中心(文山市民族村55幢-4号二楼)
(三)需准备应聘材料:报名人员需准备毕业证、身份证、计算机操作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验视原件,复印件留存。
七、考试时间和形式
面试试时间:待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29687
文山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山州劳务输出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