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及人数
招聘部门 |
人员类别 |
拟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综治办 |
工作人员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
|
中心幼儿园 |
临时教学人员 |
2 |
1、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师范或相关专业; 2、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咨询电话:22519888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活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需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行为。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12月27日至1月3日。
2、报考咨询:报名期间,可联系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进行报考咨询,联系电话:0760-23380769,联系人:梁小姐。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身份证;
4、其他相关资料。
有意者请填写《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pdf或jpg格式)一并发送至nantouzp@163.com,经筛选后,如合适则另行通知考试。
五、考试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及《申论》。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方式进行。
备注:临时教学人员招聘形式由中心幼儿园决定。
六、成绩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分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
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七、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于入职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并到中山市广济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八、决定录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镇党委审批决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九、其他说明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对所填写的报名资料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存在违法犯罪情况,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3、通过考试确定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南头镇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方案》(2020年版)执行。
4、南头镇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必须取得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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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