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助理卫生监督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温州市区户籍(含龙湾、瓯海);
4、熟练掌握手动挡汽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聘方式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对报名简历进行筛选,选取满足工作要求的应聘者进行面谈,择优录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三)报名地点: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县后巷36号)305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鹿城区卫生监督所编外人员报名表》(此表在附件中下载),咨询电话:88272307。
五、注意事项
拟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办理录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人员属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本公告由鹿城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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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