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个岗位、6名)
(一)驾驶员兼收殓员 1名;
(二)殡仪服务员 4名;
(三)挽联书写员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愿意从事殡葬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调配,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殡葬工作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体条件:
1.驾驶员兼收殓员岗位(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效B证及以上驾驶证;5年及以上驾龄;男性;40周岁及以下;身高165厘米及以上。持有A证及以上驾驶证或复转军人优先。
2.殡仪服务员岗位(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熟悉操作电脑设备,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证和文体特长、复转军人优先。
3. 挽联书写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毛笔书写技能,熟悉操作电脑设备,能胜任殡仪馆挽联室工作;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复转军人优先。
注: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22日(不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布方案(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3日)。《招聘工作方案》经市民政局审核通过以后,在南宁市人才网、南宁市民政局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2022年1月24日-1月26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表,报名表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望州路308号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业务综合楼,三楼321号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初步审核信息,测量身高。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3.资格审查。由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已经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由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初试(实操)、复试(面试)。初试、复试分别采取百分制,委托有关人员命题。考官由7人组成,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类别确定人员,由处领导、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1.初试(实操)
(1)驾驶员兼收殓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殡仪专用车辆的驾驶技术、收殓相关技能操作能力;
(2)殡仪服务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礼仪接待、业务洽谈等相关服务技能操作能力;
(3)挽联书写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毛笔书写等相关技能操作能力。
2.复试(面试)
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入围人选。初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者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复试。复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等。
(三)体检
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有身高要求的岗位,身高以医院体检结果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含身高未达到岗位要求标准),按复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含身高达到岗位要求标准)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和电话约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经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处支委会拟定考察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可以拟聘用。拟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工资标准及处相关预算执行。
点击下载>>>
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