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指标(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一项: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限生源地。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及以上入学的2022年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我市定向培养为农村社区医生的毕业生限报医共体分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应岗位;市域医共体分院临床岗位(岗位编码23)限我市定向培养为农村社区医生的毕业生报考。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22年1月18日。
三、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1.应聘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2.应聘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应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还须具有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本公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上述市级医院不含分院,下同)、市三院、市疾控中心、市急救站。
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注册报名
时间:1月27日9:00—1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2年余姚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护理专业)”页面,注册个人信息后,根据招聘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1月30日9:00—2月8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月9日9:00—2月9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当天完成。
(二)缴费确认
时间:2月10日9:00—2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届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按100分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上述网站。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面试对象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余一概不予受理。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为:本人高校就学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生源地的可免)、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时已取得的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成绩=相应岗位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只有单人报考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八)签约。体检合格者,必须在体检合格结果公布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报考市域医共体分院临床岗位(岗位编码23)的考生,在招聘岗位指标范围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抽签决定)自行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考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对象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将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入学成绩证明等相应材料交至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验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考察结果为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拟聘用的具体岗位须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若考生不服从拟聘用专业岗位安排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等证件(证明)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才待遇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实际服务满5年时(除试用期或见习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且实际服务期间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期限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由聘用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四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名单及考试其他相关信息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
4.因疫情防控等非个人原因造成的毕业证书取得延迟等情况,另行处置。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下载\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