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现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处于学科前沿,并且长期担负着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供智库服务的重要角色。学校在构建国际化、生态化和谐校园的基础上,实施学科立校战略、人才强校战略、质量提升战略、国际化战略,致力于建设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将于2022年2月14日至2月22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财经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2月27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部门)和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个人初审结果,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到校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
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14室
需携带的资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本人纸质简历、英语类证书等材料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考核
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我校网上招聘系统通知,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体检前,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面试考核之后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因疫情等原因导致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8186155(王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5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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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财经大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pdf
天津财经大学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