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招聘计划
综合内勤1名。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意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能熟练使用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4、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在湖南省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5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长沙市芙蓉区德政街167号)3楼309室。
(3)报名资料:
1)填写《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
报名时会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
4.综合考核
(1)按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2)综合考核时间暂定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谈考核的形式,笔试测试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面谈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职能职责对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应变处理等方面进行实践测评并打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谈考核成绩X40%,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综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综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5.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综合考核排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拟招录的临聘人员名单。
6.公示及聘用
(1)确定拟招录的临聘人员名单在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公示及聘用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疫情防控
1.所有应聘人员24小时内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均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无不得参加应聘其他情形之列的应聘人员,方可进行综合考核。
2.所有应聘人员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卡的查验工作。
3.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应聘: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4)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具(市、区)旅居史的;
5)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
七、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5781092
2、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731-84721855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907930
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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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
湖南省长沙燃气燃具监督检测中心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