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6.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7.未取得岗位所需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9.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专业人才4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服务大厅”-“我要报名”,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0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6日10∶00至12月10日13∶00;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见笔试公告。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详情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请提交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具体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十四、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有关规定
1.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聘用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六、其他事项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享受购房补贴后,租房和生活补贴将减半享受。
2.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3.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4.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5.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6.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71579、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点击下载>>>
2021年浏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