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我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现有工作人员53人,平均年龄35周岁,中高级职称人员占75%,研究生学历人员占21%。“十三五”期间,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负责建设的海文大桥、琼中至乐东高速、万宁至洋浦高速、文昌至琼海高速、五指山至海棠湾高速、儋州至白沙高速等多个重点公路项目建成通车,完成省“县县通高速”和“田”字型路网的历史性任务。“十四五”省重点公路项目建设任务更加繁重,目前正加快G15沈海高速海口段工程、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G9812高速公路延长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正在推进或协助推进G98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洋浦疏港高速公路、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公路等36个重点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接续绘就海南自贸港公路互联互通的“工笔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的路网支撑。
二、招聘工作原则
为满足交通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十四五”公路路网建设,我局按需设岗,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劳动合同制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附件1)。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等)、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扫描件。未在报名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资历等相关要求,详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我局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岗位、数量、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页面(http://jt.hainan.gov.cn/hnsjtgcjsj/),点击进入公开招聘网络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2022年3月15日16:00。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各岗位要求条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务必保证扫描件内容清晰准确)。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照片不得留有多余边角、不得上传翻拍、扫描件、身份证截图等)。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下载或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附有二维码标识)及学生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提交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及学生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须由工作单位盖公章)扫描件和从社会保险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等。
(6)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证明(附件3,须由所在党组织盖章)扫描件。
(7)签字确认后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扫描件。
(8)其他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查询资格审查状态。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状态。如需补充提交材料的,应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3月15日16时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我局将通过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模板格式,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从社会保险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等。
(3)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模板格式,提交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盖党组织印章)。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5)报考人员须确保所留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组织招聘考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拟招聘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形式为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按权重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诚信承诺书(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前3天,我局将在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3.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我局组织安排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我局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经考察,应聘人员被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我局将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间,因拟聘人选放弃录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录用管理
录用人员确定后,我局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我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劳动合同人员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我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劳动合同制人员与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同等依法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云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25226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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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xls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