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8名,具体详见《2021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殊岗位需同时满足增设的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8日(含);即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享受待遇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向定向历次参加儋州市1991-1995级未分配的统招统分生(以下简称“定向生”)的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按1:3确定面试人员(“定向生”岗位按1:2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定向生”岗位不足1:2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人民政府网发布(www.danzhou.gov.cn),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定向历次参加儋州市1991-1995级未分配的海南省农业学校统招统分生考试岗位的考生先报名考试,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自愿选报单位及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定向生”按1:2比例),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10月15日17:30。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①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f2cdpa2yJYsI85%2BPoTR9aJTp3okhXmJJaBx2sKKrh9XWblLbIA。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②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扫描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证书和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10月14日17:3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1年10月14日17:30后报名的考生,有且仅有一次审核机会,系统将于2021年10月15日17:3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定向生”岗位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证书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织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儋州市人社局审批后下发聘用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招聘信息咨询及监督电话:0898-23333250(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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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儋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xls
3.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pdf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