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大专以上学历;
3.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时间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填写《河源市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等材料原件验证并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5号河源市统计局6楼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3319495、3130102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编外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如本单位本年度有编外人员职数空缺,可从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之中,按照成绩择优进行补录,并按规定对补录者进行体检、政审。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持“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报考、面试、体检等环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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