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开展第二轮教师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占地面积184亩,总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67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00人。学校环境优美,动静相宜,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兼具职教特色与山城风韵的宜昌花园式学校。现开设加工制造类、现代农艺类、信息技术类及旅游服务类四大专业集群多个专业方向。
学校坚持“五匠”立德(修匠心、炼匠技、践匠行、承匠情、守匠气),“五艺”(农艺、茶艺、网艺、礼艺、机艺)求专,以绿色生本教育和舞台主角为理念(学校是人人的舞台、台上台下都是主角),以“3X”实践(发现、实现、呈现)和“三教”改革为平台,打造绿色生本课堂,学校技能高考和技能大赛成绩喜人,校园文化和谐温暖,师生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高。
二、引进计划
农学类专业课教师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4.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岗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农学类相关专业,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持有中职农学类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入职后两年内取得)。
2.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远安网、湖北高校联盟、相关高校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0日17:00;
(2)现场报名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宣传部(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人员需填写《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2年教师引进报名表》(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各类荣誉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8748767@qq.com),复印件1套在面试现场交工作人员。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公告将于3月22日在远安网发布。
(四)面试
1.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和时间,并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考核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
4.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人选。
5.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
(五)考察签约。面试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拟签约人员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资格确认后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关于递补。拟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从本次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公示聘用程序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及学校绩效工资。
(二)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周转房,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
(三)符合《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待遇与优惠政策”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对象及范围 |
待遇与优惠政策 | |||||
一次性安家费(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人才津贴(元/月) |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 |
3 |
2 |
30 |
20 |
3000 |
150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 |
1.5 |
1 |
20 |
10 |
1500 |
1000 |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1 |
0.5 |
10 |
5 |
1000 |
800 |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现场报名和面试期间按要求遵守当地及现场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86768368陈老师
13972513978牟老师
QQ邮箱:18748767@qq.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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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