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人才质量。
二、招聘人数(共10人)
1.计算机2人;
2.财务管理2人;
3.法律服务2人;
4.综合服务4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备国家承认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0周岁以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综合形象好,举止仪表端庄,有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有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若报考人员达不到规定的比例1:3要求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组织形式。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成员部门的监督;发布招聘信息,后由招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三)发布公告。2022年3月16日,在叶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报名邮箱地址:weivip2022@126.com。线上报名时需填写《叶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与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一起发送到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3日8:00—2022年3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803758889)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主要审查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和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进入考试程序。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公务综合知识。严格命题,闭卷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通过叶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要求组织面试。
面试以现场答辩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等。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通过叶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
(六)体检审核。
考试结束,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对应岗位数量需求1:1确定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需要续聘的报请县人才交流中心组成考核组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
2.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享受本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可参照本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3.人事代理关系确定后,聘用人员承担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参加所在单位的正常考核。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党、团、工会等关系,由聘用单位管理。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
5.聘用人员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原则上均应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不合格以及基本合格等次连续三次的,应在考核结果公布一个月内解聘。
6.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工资福利调整,并代为申报职称评审等。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城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叶县城市管理局。
八、纪律要求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叶县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75—731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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