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86年3月21日—2004年3月21日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熟练办公软件;
(六)中共党员、具有相应岗位学历或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7780207)
2.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环城东路116号(龙门县委党校2楼人秘股)。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政治生活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由龙门县政治生活馆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由龙门县委党校统一制作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面试通知书。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2.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龙门县委党校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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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门县委党校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