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简介
审计专员办是广州开发区审计局向区管国有企业派驻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区审计局党组作出的系列决策和部署;对驻在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及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监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或提请区审计局作出审计决定;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检查企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配合做好其他有关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承办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专员办由审计专员和审计员组成,审计员按任职资格条件分为高级审计员、中级审计员和初级审计员。审计员实行聘任制,与广州开发区审计局签订劳动合同。高级审计员参照区管企业中层正职、中级审计员参照区管企业中层副职、初级审计员参照区管企业部门主管管理。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中级审计员2名,初级审计员2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审计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金融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等专业背景;
4.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热爱审计工作,较为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中级审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初级审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报考中级审计员职位的应聘人员除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8年以上审计、财务、会计、金融、企业法务、企业经营管理、经济管理、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从业或监管工作经历。
(三)报考初级审计员职位的应聘人员除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5年以上审计、财务、会计、金融、企业法务、企业经营管理、经济管理、风险控制、资产管理等从业或监管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行政拘留的;
4.正在政务处分期内或受政务处分未满5年的;
5.公务员被辞退或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信息后,请应聘人员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每个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若未达开考比例,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并确认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四)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五)笔试
1.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审计、会计、经济、财务管理、财经法规、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系统内自行登录查询。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谈环节。
2.资格复审和面谈。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
3.集中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考察与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办法和职位要求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广州开发区审计局决定拟聘人选和拟聘职位。如确无合适人选的,可调减该职位招聘人数。
(十)任前公示
招聘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试用与任职
新聘用的审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广州开发区审计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适用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十二)薪酬待遇
中级审计员参照区管企业中层副职、初级审计员参照区管企业部门主管的薪酬待遇。
五、递补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州开发区审计局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且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广州市防疫政策可以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进入广州市”查询。也可以通过进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496918.html),了解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动态发布的最新出行政策。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穗。
(2)其他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工作经历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20-32217367;020-82378604;监督投诉电话:020-823786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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