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白水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缓解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现状,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消防能力提振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消防员(军人优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15名合同制消防员。(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纹身及严重烟烫;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其他不宜担任此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白水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张坡村加气站东临)
2、资格审查:白水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所需证件及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依次排列装订):
(1)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4)近期个人体检证明一份;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条件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测试内容:
男性:
(1)3000米跑
(2)俯卧撑
(3)100米跑
(4)仰卧起坐
注: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进行高低排名后,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笔试
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消防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五、体检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查看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办法: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并列,消防员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考生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过程中有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集训。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九、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底薪2000元+三金(养老、医疗、失业)+消防特殊岗位津贴(每半年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发放相应补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项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考生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13—61254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白水县公安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