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机关招聘宣传讲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文、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女,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7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以上;
4.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享受养老、医疗等待遇。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7日至9月11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姜博钰,联系电话:0453-8909487。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和1张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宣传讲解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以《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为准,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
公告内容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