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廊坊师范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廊坊师范学院为省属本科院校,具有11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京津雄中心区域的廊坊市,紧邻大兴国际机场,京雄高铁,京台、京沪等高速环绕,互联互通。学校分廊坊、空港两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103万余平方米。
学校设置有5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10个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14个师范专业具有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科专业覆盖文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机构设置39个,其中教学单位17个,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辅机构8个。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作为“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国家、省、市级培训及教师资格证测试任务。
近年来,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5项,其中2023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356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6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73部。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国家授权专利212项;荣获河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和社科优秀成果奖共21项。学校明史研究、史学史研究水平已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拥有河北省儿童认知与数字化教育重点实验室、河北省食药用菌资源高值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平台、基地14个,完成科技成果转化50多项。(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s://www.lfnu.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8年5月20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廊坊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24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廊坊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5名,管理岗位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廊坊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l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http://ykt.lfnu.edu.cn:18888/zp.html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5月26日18: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本人中共党员证明、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不论审查通过与否,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准考证发放:考生准考证通过廊坊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ykt.lfnu.edu.cn:18888/zp.html)自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的综合测试,一张试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与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长为6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复试
1.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选名单在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lfnu.edu.cn/rsc/)公布。
2.复试时间和地点在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lfnu.edu.cn/rsc/)公布。
3.复试方式。复试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001至011岗位的技能测试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012至019岗位的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情景测试的方式,均不指定辅导用书。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技能测试成绩。
所有岗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4.复试成绩计算。技能测试成绩与结构化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复试成绩,即复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当天在廊坊师范学院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lfnu.edu.cn/rsc/)公布。
5.资格复审。复试前,由人事处对参加复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6.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
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学校组织体检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lfnu.edu.cn/rsc/)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lfnu.edu.cn/rsc/)公布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复试、体检、考察等通知信息,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6-2188242(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6-2188420(廊坊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廊坊师范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