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位、后勤服务岗位、技术服务岗位等若干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办公软件。
2.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要求:文秘、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计算机类、工程类、管理类、法学类。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1月-4月),15:00-18:00(5月-10月),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
3.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保爱路27-2号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二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联系方式:0771-2623208。
4.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586203677@qq.com。
5.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2)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附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等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在笔试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具体事宜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六、入职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人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主要依据《南宁市编外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指导性意见》(南府办〔2012〕1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8〕6号)等文件执行。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