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医院现根据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学类专科毕业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医疗业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适应岗位身体条件要求;
4、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包含3+2毕业生)
5、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6、已考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者或已参加规培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优先录用。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4)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 计划人数 | 基本条件 | 备注 |
临床医学 | 20 | 大学专科学历 | 2018届之前毕业生需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 |
临床医学 | 50 | 大学本科学历 | 2018、2019届毕业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护理专业 | 20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历届毕业生需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至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六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2、联系人:杨科长17305581387(正常办公时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截图扫描件。专科毕业生提供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2、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和医院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至2021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笔试与面试
考试在太和县人社局和太和县卫健委指导监督下,由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与公示
1、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参加规定的应聘程序。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符合的人员参加面试,考试合格人员入职前进行体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拟用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录用报批手续。
4、经录用者必须在2年之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清退。
六、录用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2021年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七、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628269
(二)信息咨询:0558-8624712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