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山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目前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 小学教师101名:语文25名,数学20名,科学10名,英语15名,音乐7名,体育10名,美术7名,信息技术7名。
2. 幼儿教师30名。其中城区幼儿教师20名,农村幼儿教师10名。城区与农村幼儿教师实行分开报名,单独录取。
3. 财会专业课教师(含财会人员)4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的学科,按比例缩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
二、报考条件
小学教师和财会专业课教师(含财会人员):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 工作服从安排,志愿到山区、农村学校任教(工作);
3.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我市中小学代课的教师可放宽到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小学教师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任职资格(具有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报考音体美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学科对口,专业审核办法参照《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教师公告》)。
财会专业课教师(含财会人员)要求具备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为以上专业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幼儿教师: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工作服从安排;
2.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或美术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4. 非应届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专科以上学历。
上述职位,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义乌户籍。教师资格、学历证书、户籍时间等截止至2012年2月7日止。
外县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教师被辞退、辞职(解除、终止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1月16日-1月17日 2月7日 市教育局(学院路9号)。
2月 3日 义乌市新春人才交流会现场。
2. 报名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财会的不需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教师和财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合同证明。
3.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及义乌教育网公布。
四、招考程序与办法
1. 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参看义乌教育网公告。科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初中科学进行考试,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进行考试。会计专业单考学科专业知识。报考人员未参加义乌考点组织的考试的,作缺考处理)。笔试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70%和30%计入笔试成绩。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幼儿教师分城区与农村)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考人数4人及以上的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会计专业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3. 体检: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和30%比例计入考核总分。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人数5-10人的按1:1.3的比例确定,招考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若考核总分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领取准考证、考核成绩、面试、体检等事项在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义乌教育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 政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总分,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具体按照《义乌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拟聘用的小学教师和农村幼儿教师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12年7月31日止未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聘用。
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正式聘用手续在2012年8月办理。
七、相关待遇
聘用期间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 育局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2年义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