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及招考条件
1.职位职数
计划 |
学 科 需 求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学前教育 | ||
小学段 |
26 |
18 |
9 |
8 |
2 |
3 |
3 |
3 |
|
72 |
学前教育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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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2.招考对象
①对象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②对象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③对象3:其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016年起除学前教育外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招考条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口(以2015年2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对象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职位相一致);
③报考音、体、美及学前教育专业的需专业对口;
④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⑤对象1、2中签订聘用合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与招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自学考试。
1.报名时间:2015 年2月26日—2月27 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招考对象3需要)、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②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一本毕业生为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康生源由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聘用后认定相关资格时将以此材料为依据(请认真填写)。
(二)资格审查与职位核定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考计划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本次有效。
1.笔试
笔试由《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组成,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教育基础知识》按25%、《学科专业知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或二门科目中有一门缺考的,作缺考处理。
笔试时间按计划初定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若《学科专业知识》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相应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5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对象的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中成绩比例:《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1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30%,面试成绩为60%);
3.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人员放弃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
4.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5.如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所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的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涉及分数计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
2.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3.农业户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户口转为非农。
4.相关招考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ykhrss.gov.cn);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
5.报名至正式录用分配前请保持电话号码不变。
6.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5。监督电话:87101526。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附件:1.永康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对口目录.rar
2.永康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科目及时间.rar
3.永康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永康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对口目录 | |||
学科 |
所学专业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音乐 |
音乐教育(660209) |
音乐与舞蹈类(1302) |
艺术学(0504) |
体育 |
体育教育(660211) |
体育学类(0402) |
体育学(0403) |
美术 |
美术教育(660210) |
美术学类(1304) |
艺术学(0504)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660214) |
学前教育(040106) |
学前教育学(040105) |
注: |
永康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科目及时间 | ||
笔试时间 |
笔试科目 |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
4月18日上午 |
教育基础知识(高中、初中) |
100 |
教育基础知识(小学) |
200 | |
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 |
300 | |
4月18日下午 |
语文(高中、初中) |
101 |
数学(高中、初中) |
102 | |
英语(高中、初中) |
103 | |
信息技术(高中、初中) |
110 | |
科学(初中) |
111 | |
社会(初中) |
112 | |
语文(小学) |
201 | |
数学(小学) |
202 | |
英语(小学) |
203 | |
学前教育(幼儿园) |
301 | |
音乐 |
901、另行组织命题 | |
体育 |
902、另行组织命题 | |
美术 |
903、另行组织命题 | |
注: 1.报考小学科学、社会、信息技术职位的考生,参加初中科学、社会、信息技术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