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16:30,永康市机关行政中心三号楼3113室(市政府大院)。
二、参加面试对象
具体人员见《永康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公布》。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5月28日,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第一教学楼,要求在5:50开始报到,6:10分停止报到。
四、面试形式
详见永康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五、面试教材范围
试讲教材采用永康市中小学、幼儿园现行使用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使用三、四、五、六年级相应学科的教材。
面试的专业技能测试题,所选材料不一定出自上述范围。
六、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入场,请考生注意考虑天气、路途、堵车等因素,尽量提前到达。
附件:永康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永康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除音体美及学前教育外,其它学科采用试讲形式(模拟上课),每位考生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音体美及学前教育学科面试由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试讲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0%组成。
面试中的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技能测试待试讲结束后开展。
一、试讲相关事项
1.考生进入试讲室后,以“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学科第*号考生,现是否可以开讲,请指示!”向评委老师致词;
2.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开讲!”后,考生开始讲课,时间开始计时,最后1分钟有提示。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一)音乐专业
1.测试内容(满分100分)
⑴根据现场指定的歌曲用钢琴自弹自唱(60分);
⑵特长测试,舞蹈表演或器乐演奏自选一项(40分)。
2.有关事项
⑴特长展示中提供钢琴,背谱演奏,如需其它器乐的,请自带(请考虑携带性);
⑵自弹自唱不使用话筒;
⑶如舞蹈需伴奏的,请自带伴奏带。格式为Mp3,存储介质为光盘,盘内只能刻一首伴奏,名称为“***歌曲的伴奏”,光盘不能有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
⑷技能测试准备时间为15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含钢琴熟悉及调试时间),测试最后5分钟有提示;
⑸技能备课室只提供电子琴;
⑹测试场地内不提供换装空间;
⑺考生进入测试室后,以“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学科第*号考生,是否可以开始,请指示!”向评委老师致词;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开始!”,考生开始调试,时间开始计时;考生调试好后,向主考官致词:“我准备已完成,现在开始测试!”。
(二)体育专业
1.测试内容(100分)
⑴队列队形口令测试 (50分)
有10名学生供队列测试;
⑵田径测试(50分)
由主考官在100米、800米、立定跳、铅球四项里抽选二项进行测试;
2.有关事项
⑴队列队形口令测试不提供备课时间,测试时间含准备时间共5分钟,最后1分钟有提示;
⑵田径测试评分标准与考试规则参照高考体育专业要求;
⑶测试场地内不提供换装空间;
⑷队列测试开始后,以“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学科第*号考生,是否可以开始,请指示!”向评委老师致词;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开始,并发题!”,考生拿到题本后,开始测试,时间开始计时;考生准备好后,向主考官致词:“我准备已完成,现在开始测试!”。
(三)美术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100分)
⑴人物速写:根据场景完成4开作品一幅(30分);
⑵色彩静物写生:根据布置的场景完成4开作品一幅,水彩、水粉、油画、色粉画或国画等画种自选 (50分);
⑶名作赏析:根据提供的作品进行赏析(20分)。
2.有关事项
⑴测试时间:人物速写测试时间30分钟,色彩静物写生测试时间2小时,名作赏析准备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5分钟,最后1分钟有提示;
⑵除4开铅画纸、画板外其它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带;
⑶所带工具上不能有与考生相关信息的标记;
⑷创作前由监试人员在画纸右上角标记面试抽签顺序号;
⑸名作赏析程序:进入测试室后,以“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学科第*号考生,是否可以开始,请指示!”向评委老师致词;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开始!”,即开始测试,时间开始计时;
(四)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⑴歌曲弹唱:根据指定曲目和自选一首,进行自弹自唱;(25分)
⑵故事讲述:根据指定幼儿故事,进行“故事讲述”;(25分)
⑶舞蹈:根据自选曲段,表演舞蹈。(25分)
⑷绘画:根据指定的一个情景内容,构思一个或一系列画面;(25分)
2.有关事项
⑴歌曲弹唱、故事讲述、舞蹈测试不提供备课时间。测试时间含准备时间共15分钟,最后5分钟有提示。绘画测试时间为50分钟。
⑵弹奏乐器测试室配备钢琴;
⑶如舞蹈需伴奏的,请自带伴奏带。格式为Mp3,存储介质为光盘,盘内只能刻一首伴奏,名称为“***歌曲的伴奏”,光盘不能有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
⑷画笔等做画工具自带,现场提供画板及4开素描纸;
⑸所带工具不能有与考生相关的信息;
⑹前三项测试按测试内容顺序进行。考生进入测试室后,以“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学科第*号考生,是否可以开始,请指示!”向评委老师致词;
在得到主考官答:“可以开始,并发题!”,考生拿到题本后,开始测试,时间开始计时;考生准备好后,向主考官致词:“我准备已完成,现在开始测试!”。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