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百丈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余教〔2013〕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通知》的精神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教师1名,溪口分园顶岗招聘保育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编外教师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百丈镇本地户口优先考虑。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保育员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具备完成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
4.具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有普通话合格证优先考虑;
5.百丈镇本地户口优先考虑。
6.具有保育员证书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并出示相关证件或网上可查到的证明。
7.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幼教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或从事过幼儿保教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具有独立带班经验,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③有家庭精神病史或者脾气暴躁人员。
④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杭州余杭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8月10日两天;
2.报名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或国考保教知识合格证书、最高学历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电话:胡老师13575771304;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17日。
3.考试地点: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考试形式:编外教师、保育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保教知识书面答卷;
笔试结束后采取岗位1:2录取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问答。
4.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之后的总分,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考核: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五)体检:由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保教人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在考察考核或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被正式录用,我们将通知发到你本人,请你在2016年8月27日到百丈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要求签署。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书对录用人员进行正式管理。
三、福利待遇
1.新录用合同制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百丈镇幼儿园编外职工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2.新录用合同制编外人员按照企业职工参保办法分别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政府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站发布的招聘工作信息。
3.本次招聘的保育员工资享受百丈镇编外职工待遇,以后考出教师资格证也不能享受百丈镇编外教师待遇。
4.咨询电话:13968199310
百丈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