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我县教育系统参加“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本科毕业;
3、2017年“985” 、“211”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
4、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条件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研究生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非师范类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内)。
5、培智学校特教教师条件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内)。
6、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无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处罚;
2、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16年12月10日,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
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考核)
1、初选:招聘单位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初选面谈,确定面试对象。初选面谈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拟招聘岗位的匹配性。
2、面试:参加面试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松阳参加面试。面试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不能在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主动放弃、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8063903 ;0578-8063539。
附件:松阳县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17年师范类毕业生计划表
松阳县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17年师范类毕业生应聘人员登记表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