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卫生学校面向普通高校 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公告
为加强桐乡市卫生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指2021届,下同)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应聘教师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4.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分为浙江师范大学专场和华东师范大学专场,每个专场的招聘流程均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以招考场次的时间为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场次中已招满,下一考点将不再推出。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浙江师范大学专场(面向浙师大应届毕业生)
时间:2020年11月20日8:30-11: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511教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华东师范大学专场(面向华师大应届毕业生)
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1: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二)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2021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8.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三)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浙师大专场考试为2020年11月20日,华师大专场考试为2020年11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预签约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员提交就业协议,并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
(六)体检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或考核未录用的人员,自动解除协议。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3-88621040
桐乡市卫生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051907
(二)桐乡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投拆电话:0573-89396623、88110805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