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20〕262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开展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1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9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48名,幼儿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2月4日至2002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4.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5.应聘普通高中段学校教师不受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应聘教师需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
5.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6.普通高校师范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幼教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流程均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时间安排为2020年12月17日报名(技能学科岗位当场发放准考证),12月18日报考文化课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12月19日进行技能学科岗位技能测试和部分岗位笔试,12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15: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103教室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二)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1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8.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三)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或报考确认单。
(四)考试
1.应聘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的,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素养知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总成绩。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为微型课和技能展示相结合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2.应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技能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为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为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技能学科教师岗位总成绩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2
以上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由桐乡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当天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1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电话:0573-88110805、88033704
附件:1.桐乡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2021学年教师岗位计划表(第二批).docx
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1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桐乡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