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桐乡市教育系统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桐乡市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0年6月2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0年6月22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4年6月22日至200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拓宽至浙江省户籍。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岗位和B类岗位,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外,其中A类岗位限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B类岗位限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报考,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
3.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A类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2日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B类幼儿教师岗位报名时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桐乡市教育局103教室(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3.提交材料要求:
A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类岗位所需材料:
(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形式和安排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师职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复审不通过或者面试前3天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名单。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教育基础知识》或《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其中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未参加笔试的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
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根据招聘计划进行志愿填报(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进行志愿填报),市教育局将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结合考生的志愿确定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桐乡智慧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0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未按时报到或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名防疫要求
请报考人员提前申领“嘉兴健康码”,并实时关注本人“健康码”赋码情况。报名当天,报考人员需佩戴好口罩,凭嘉兴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有序进入报名点,非“绿码”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至报名前14天(6月18日前)来自或途径国(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以及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于亲自来报名的人员,请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4.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5.A类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8110805、0573-88021571
监督电话:0573-89398343
查询网站:
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
桐乡智慧教育网:http://www.zjtxedu.org/
附件1: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桐乡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桐乡市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