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5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除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扫二维码或到链接地址http://47.98.212.191:8539/报名),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5日18:00止。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为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需交《附件2: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选教师报名表》(请到相关网站下载表格填报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电子标准照片)和相关证件(证明)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丽水市内公办在编教师的《报名表》上须签署现任教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于2021年8月10日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采用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试讲)和技能测试。模拟上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信息技术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具体测试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学前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模拟上课(试讲)结束后,还需参加才艺展示(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文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20%+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学前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0%+才艺展示成绩×10%。
4.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2021年教育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加各项考试的当天须携带纸质《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3,请到相关网站下载并签署承诺人姓名)交考务办公室。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者确定入围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71、2626020
附件1: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附件2: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选教师报名表 .doc
附件3:教育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及个人健康申报表 .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