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初中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实验学校是丽水市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所需专业 |
1 |
初中科学 |
1 |
物理、化学专业 |
2 |
初中数学 |
1 |
数学类专业 |
3 |
初中英语 |
1 |
英语类专业 |
4 |
初中语文 |
1 |
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
5 |
初中社会 |
1 |
历史、思政、地理、人文教育学科相关专业 |
6 |
初中美术 |
1 |
美术学及相关专业 |
7 |
小学语文 |
1 |
汉语言文学或小学教育相关专业 |
合计 |
7人 |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丽水市辖区内公办在编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
(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丽水教育网( http://jy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扫二维码报名(详见附件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ssyxx20210716@126.com,标题请注明:丽水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姓名+学科。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2132226,电话15805883099。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电话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地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在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县(市、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等报考人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报考人员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和答辩考核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其中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8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15分钟,答辩5分钟。答辩主要对师德师风、心理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按照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员入围面试),笔试分数不带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实验学校会同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网络报名二维码.docx
附件2:丽水市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实验学校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