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国家批复设立的西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该中心主要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利预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之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4日18:00。
应聘者填写《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aszscqbhzxzp@126.com)。
邮件名称请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应聘部门、单位和岗位(例如:某某+市科技局+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预审一)。一名应聘人员只得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9月17日-9月18日)
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地点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b座9层。参加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印发准考证。进入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市科技局网站(http://xakj.xa.gov.cn)和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1.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以笔试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含)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均不收费。
(二)考试时间
2018年9月28日之前完成。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资格复审、注意事项等由市科技局通过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如存在并列情况,以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将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如两者有一项低于60分(不含),即被认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招聘岗位合格线以上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面试和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xakj.xa.gov.cn)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市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市科技局根据岗位特点,以教育部专业目录、公务员招考目录及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专业进行审核。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29-86786656029-88405329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