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满足我区公务用车运行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管理服务中心公车驾驶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勤岗位,熟练掌握技术,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知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身体健康,团结合作,职业素养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限男性,具有4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具有驾驶证C1及以上证照,高中(中专、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准驾车型登记为A1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0日以后),在实际成绩基础上各加5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7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公车管理服务中心1楼(界首路99号区政府办公楼西侧)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户口簿、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试内容
(1) 理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目一),理论考试前40名进入驾驶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进入;
(2)驾驶实际操作技能(科目二)的前20名进入体检程序,如有并列进行第二轮测试。
(三)体检公示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区先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四)办理手续
被聘人员与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三年,被聘用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和考勤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间基本工资2000元,为其缴纳企业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基本工资2300元,每年递增C1驾照50元,A1驾照100元。月绩效考勤工资满勤C1驾照800元,A1驾照1000元,社会保险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0558-2617669
监督电话:颍泉区人社局 0558-2250401
颍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