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270人,其中: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220人,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5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22年4月23日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及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公安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文字综合、文秘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六)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登录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注册账号,点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或“招考报名”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包括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及缴费明细、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等材料。受疫情影响,在报名期内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的,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形式替代,待疫情缓解后,直接审核原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8:30—26日16:00截止报名。
(三)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4月23日—26日(4月26日20:00前审核完毕)。参加招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审核,考生可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会员中心—我的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自行申请加入相应岗位的QQ群,具体群号见《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附件4),申请时报姓名和申报岗位。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7.报考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需服从统一调剂,并在面试结束3天内到岗。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面试
1.面试时间: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岗位2022年4月28日开始,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岗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务必提前仔细阅读《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并按《须知》要求进行准备。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二)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有优先条件要求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岗位拟聘人员需在面试结束3天内到岗,未到岗人员取消拟聘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疫情缓解后进行复核考察、政审、体检等环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卫生系统二级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管理,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卫生系统二级事业单位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等,按企业和新区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拟聘人员为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文职人员应发月工资3500元,年底岗位业绩考核工资(上限20000元);协勤人员应发月工资3000元。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通知在网上发布,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参加招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新区卫生健康局:0431-80798005、80798112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15104493810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1862666782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765329
点击下载>>>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