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双一流大学、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管委会同工同酬聘用制人员25名,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统招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能在2022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被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各单位聘用的同工同酬聘用制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网址长春经开人才网(www.cctalent.com)点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筹备组补充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注册,认真阅读报名指南,按要求在线填写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的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10:00-2022年5月2日15:00。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重要材料务必上传齐全,暂未取得有关证书的,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材料。
注: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有效证明务必在《毕业证书》位置进行上传,毕业证书编号输入(000000)。报考岗位一经提交,填报的个人信息将无法更改,因错报、漏报导致审核失败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
考生认真核对岗位信息,确认报名所需的全部信息已经上传完毕后,提交报名申请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应对报名信息负责,保证提交信息真实且符合岗位条件,如出现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无法返还报名费。仅提交报名申请但未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先行在网上进行缴费,后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退费。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资格初审(学历、年龄,专业等相关资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对自己所填报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招聘以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所学专业、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当场公布。如考生成绩相同,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如工作经历情况相同,则进入下一轮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工作经历认定标准为:与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并以单位名义缴纳社保为准(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原单位所在地财政局、人社局出具的全额拨款证明)。受疫情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上岗和公示
入围人选确定后先行上岗工作,暂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问题经查实后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受疫情影响,体检和考察工作暂缓进行,待疫情稳定后补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查。考生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三年一个聘期,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管委会同级别在编人员相同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参加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六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且体检考察均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未在2022年7月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视为试用期不合格)。试用期工资按照标准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执行标准工资,并补发试用期内的差额部分,但试用期主动离职或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的,工资差额部分不予补发,年终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五、相关事项
(一)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缴费、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经开区人社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请应聘人员随时登录“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聘动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在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也将通过“长春经开人才网”和“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18166865592(人社局)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15164375801(长春经开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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