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中共珠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为正处级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委网站(www.zhsw.gov.cn),及微信公众号“珠海机关党建”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
三、招聘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各岗位任职条件及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中共珠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5月12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jggw@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应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代码)+姓名”)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756-2223859,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3.报名材料:
(1)《中共珠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学位证(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扫描件;
(3)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有发表过文章的,请填写《发表文章目录》,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5)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
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参加现场复核,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由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明确考试事宜。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机关党建”)发布。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党建相关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业务能力面试与行政能力面试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业务能力面试成绩×50%+行政能力面试成绩×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在珠海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机关党建”)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本市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珠海机关党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办理录用手续。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情况经市委编办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51073、0756-2251074。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持有绿色“粤康码”和本人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珠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实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直机关工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珠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doc
中共珠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