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3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获聘后,在相关岗位的服务期至少两年;
6.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综治员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节假日安排应急轮流值班,能够承担临时安排的加班工作,能够随叫随到应急处置突发情况,有驾驶证者优先,工作地点在新龙镇大坦村。 |
1 |
综合行政执法办聘员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岗位需要轮流值班,有驾驶证者优先。 |
2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4楼405室。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户口簿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穗康码”或“粤康码”、行程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截图打印)。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黄埔区情、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时间:2022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
疫情防控要求:①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和行程码;②测温;③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③考试全程戴口罩。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疫情防控要求:①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和行程码;②测温;③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③考试全程戴口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镇村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名者到现场报名和参加考试,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和行程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参加考试:
1.穗康码(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报到前14天内有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
3.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
5.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8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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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